中海油服(601808) - 中海油服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董事会会议安排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约每季度一次,会前十四日通知全体董事[11]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包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11] 董事选举与撤换 - 董事由代表公司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含百分之一)的股东提名的候选人中选举产生[4]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7] 董事辞任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辞任自报告送达生效,有两种情形除外[7] - 出现董事辞任,董事会六十天内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空缺[9] 董事长履职 - 董事长不能履职,若设副董事长由其履职,否则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13] 董事会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会成员过半数通过[15]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决议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6] 董事会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会秘书组织,董事等需签名并保存,董事对决议担责[18] 董事会议案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和总裁有权提出董事会议案[19] - 议案需在董事会会议召开15日前提交,紧急事项在5日前提交[20] - 董事会会议仅对预先列入议程的事项表决,四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两名以上外部董事可联名提议延期[20] 其他 - 董事出席会议费用由公司支付,报销需提供原始凭证[22]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中国法律和监管规定执行[22]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22]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