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601868)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2025年修订)
2025-12-02 19:46

股份发行 - 2015年公司新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8,420,396,364股,国有股东转持并委托出售842,039,636股后,H股合计9,262,436,000股[2] - 2021年公司公开发行11,670,767,272股A股[2] - 发行A股后公司总股本为41,691,163,636股,其中A股32,428,727,636股,占比77.78%;H股9,262,436,000股,占比22.22%[2] -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216亿股普通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691,163,636元[5] - 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1至24层01 - 2706室[5] - 公司邮政编码为100022[5] - 公司电话为+86 (10) 59099999[5] - 公司传真为+86 (10) 59098888[5]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13] 公司经营与愿景 - 公司经营宗旨肩负“赋能美丽中国,建设美好世界”使命[11] - 公司致力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的主力军[11] - 公司愿景是“行业领先,世界一流”[11] - 公司发展目标是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11]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水电、火电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等多项业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的处理时间和方式[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4]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 - 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3] - 董事会决定公司年度债券发行计划内的债券发行[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79]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8]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和罢免,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68]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3]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等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91]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成员一般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建议[9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并提建议[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