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银机电(30034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4]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4]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8][19][21] - 公司应充分披露对核心竞争力等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22] 特殊情况披露 - 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3]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3][24][28]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5] 披露责任与流程 - 证券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4]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35] - 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3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9][40]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文件归档保存期限为10年[55]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