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组成 - 公司于2025年12月修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1] - 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成员为单数,多数委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 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现任外部审计机构合伙人离职或无财务利益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4] - 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5]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价外部审计工作,监察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关系[8] - 审议财务部门对外部审计机构年度履职评价报告[9] - 根据需要制定并执行外部审计机构非审计服务政策[9] - 委员每年至少与外部审计机构召开两次会议[11] - 指导内部审计体系建设,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10] - 审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监督重点工作开展[10] - 检查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运行并提完善建议[10]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控定期财务报告制作流程[11] - 审阅拟提交董事会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表[11] - 讨论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半年度和年度账目的问题[11] -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14] - 接收、处理会计、内控等事项投诉和举报[14] 日常办事机构 - 公司审计部是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内部审计工作[16] 会议相关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21] - 会议通知及材料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同意可豁免[2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结束后初稿及定稿发全体成员[25]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5] 细则说明 - 本细则“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27]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27] - 若中英文版本歧义,以中文版为准[27]
绿色动力环保(01330)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