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00276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普路通普路通(SZ:002769)2025-12-03 07:44

公司治理结构 - 修订《公司章程》,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9][1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住所由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变更为广州市花都区雅正路10号之一[1]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7331.8054万股,均为普通股[2] 股东与董事权益及限制 - 股东对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特定股东可就公司及子公司损失诉讼[3][4][5] - 多种情形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董事违规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11][4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5] 会议与决策程序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提案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5日内发通知[7][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8]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51][13]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9]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部分制度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3][25] - 部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