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00276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普路通普路通(SZ:002769)2025-12-03 07:44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省 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 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