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00276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普路通普路通(SZ:002769)2025-12-03 07:44

总经理任期与聘任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 -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22] 对外投资权限 - 董事会可授权总经理决定对外投资,涉资产总额低于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8] - 投资标的股权营收低于公司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或不超1000万元[8] - 投资标的股权净利润低于公司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或不超100万元[8] - 投资项目成交金额低于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不超1000万元[8] - 投资项目利润低于公司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或不超100万元[8] - 关联交易时,与关联自然人单项交易低于30万元、法人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9] 任职限制 - 犯罪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缓刑考验期满未逾二年不得任总经理[5] - 破产清算公司相关人员自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任总经理[5] - 违法吊销执照公司相关人员自吊销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任总经理[5]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17] 人员聘任与薪酬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22] - 高级管理人员可实行年薪制,报酬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22]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22] 解聘与报告 - 总经理解聘为董事会决议或主动辞职经确认[23] -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董事长报告工作[24][25][26]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1] - 细则未明确或不符法规按法规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