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恒银科技恒银科技(SH:603106)2025-12-03 17:31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 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 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 理公共事务的能力,且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恒银金融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