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恒银科技恒银科技(SH:603106)2025-12-03 17:4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需股东会审议[2] - 董事会拟增加职工代表董事[3]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后全文披露,需股东会审议[4] - 公司拟修订、制定28项治理制度,部分需股东会审议,其余董事会通过生效[5][6] 股份相关情况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2,052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7,000万股[11]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1亿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1] 股份限制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否则可诉讼[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高监违规致损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19]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规决议[17] -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得占用公司资金[21] 股东会决策事项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2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2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由股东会审议决定[2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由股东会审议决定[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由股东会审议决定[25] 董事会相关情况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48][4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4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主持[52] 独立董事相关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3]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情况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54] 专门委员会情况 -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由3 - 5名董事组成[56][5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7] 总裁职权 -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设副总裁若干名[59] - 董事会授权总裁决定部分交易事项,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60]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6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7]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季度报告[66] 公司合并、分立等情况 - 公司合并应签订协议、编制报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系统公告[69] - 公司分立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渠道公告[7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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