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是指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 《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1 (二)薪酬结构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三)薪酬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原则; (四)薪酬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的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薪酬和奖惩事项由股东会审议确定,总裁、董事会秘书及根据总 裁或提名委员会的提名聘任的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和奖惩事项由董事会审议确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