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 (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 其他与公司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恒 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