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信息披露的 真实、及时、准确、合法、完整,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及《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指: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 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 的对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