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恒银科技恒银科技(SH:603106)2025-12-03 17:46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等[6] - 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后2个交易日备案公告[6]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期限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10]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6个月内实施[11] - 募投项目自筹支付薪酬等,6个月内可置换[12]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12个月[1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4]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15] - 全部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股东会审议[15] 项目变更与公告 - 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20] - 开立或注销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时公告[12] 监督检查 - 审计监察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4] - 董事会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公告[24]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4] - 保荐人等半年现场调查一次[25] - 保荐人等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报备[25] 违规处理 - 未按规定使用,追究人员责任[27] - 造成严重影响,责任人受处分及赔偿[27] 制度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2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股东会通过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