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晓俊)
独立董事独立性 - 直接或间接持有1%以上股份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直接或间接持有5%以上股份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的人员不具独立性[4] 任职资格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人员无任职资格[4] - 最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无任职资格[4]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不超六年[4] 审查情况 - 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其他 - 核实确认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6] - 候选人承诺任职遵守法规确保履职不受影响[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