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60053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资金占用管理 -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1]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2] 关联交易结算 - 发生关联交易后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5]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不得用垫支费用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5] 监督与审批 - 财务和内审部门检查监督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6] - 闲置资产给关联方使用需履行审批程序并收费[6] 责任与处理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9] - 发生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9] - 经程序可申请冻结关联方所持公司股份[10]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将被处分或罢免[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