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600539)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 会计专业人士需在相关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3] - 特定持股比例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具备候选人资格[5]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得有相关违法违规处罚[6] - 连续任职已满六年不得再连续任职[7]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9]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可差额选举[11]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 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解除职务[11]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3]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7] - 审计等委员会应有半数以上独立董事[1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18]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标准和提建议[19] - 履职关注重大事项可提请讨论[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资料与会议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1] - 按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资料[2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津贴与制度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