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1、本管理办法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以促进公司长期战略实现和可持续发展为目的而制定。 2、本管理办法覆盖的人员范围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其他对公司整体业绩及长期战略实现有重要作用的核心人员。 3、本管理办法从 2025 年度开始实施。若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经股东会审 批后予以调整。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12 月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长城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或"《长 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声 明 特别提示 - 2 - | 声 | 明 - - | 2 | | --- | --- | --- | | | 特别提示 - - | 2 | | 第一章 | 总则 - - | 4 | | 第二章 | 管理机构 - - | 4 | | 第三章 | 本管理办法的参与对象 - -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