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碧兴物联碧兴物联(SH:688671)2025-12-03 19: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 成员任期与董事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7] - 审核财务信息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每年至少开一次与外部审计单独沟通会[9]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高人员等[14]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2] - 为审计委员会决策做前期准备,提供财务报告等资料[18]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按需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认为必要时可邀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并提供信息[2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4] 其他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评价内控并形成报告[13]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措施或提建议[16] - 会议评议内审报告,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8] - 公司披露年报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3]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3]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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