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68867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 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 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董事长与董事 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 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 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