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碧兴物联碧兴物联(SH:688671)2025-12-03 19: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4]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 - 单独或合并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多种情形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4][15]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等十日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6]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通常提前三日通知相关人员[22] 提案相关 - 董事及总经理可在会议三日前提临时提案[20] 专门委员会 - 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1] 会议通知内容 - 书面通知含七项内容,口头通知含简要内容[23]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三天发,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董事一致认可[25]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8] 委托出席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28] 列席人员 -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列席会议[31] 表决规则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3]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三种[35] - 董事关联时需回避表决,决议通过有相应要求[37] 提案审议 - 提案未获通过,短期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9] 会议档案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4] 会议形式 - 不同会议形式下签字与表决的规定[46][47] 决议执行 - 董事会决议或提请股东会审议或交总经理执行[49] - 董事长签发文件并可检查执行情况,总经理报告执行情况[49] 董事会基金 - 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同意可设董事会基金[51]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