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董事会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全体董事就程序性问题做决议[14]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交易需在董事会审议前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或与关联法人低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关联交易,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生效[17]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 - 300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 - 5%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批准生效并披露[17] - 与关联自然人300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股东会批准生效并披露[18] 担保审议 - 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相关股东回避表决[19] 日常关联交易 - 与关联人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20] - 已审议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0]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按预计金额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金额重新审议披露[21]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21] 审计与监督 - 董事会每年结束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关联人资金占用专项审计并出报告[24]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25] 制度相关 - 制度修改权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1] - 制度与上级监管部门规定不一致时应服从监管规定并尽快修改[31]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31] 文件披露要求 - 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书等文件[28] - 应说明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29] - 需披露当年年初至公告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29] - 交易文件需包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28] - 交易文件需包含董事会表决情况(如适用)[28] - 交易文件需说明交易各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人基本情况[28] 制度发布 - 制度由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3日发布[32]
太钢不锈(000825)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