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不锈(000825)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稿)
太钢不锈太钢不锈(SZ:000825)2025-12-03 19:3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5月18日获批发行2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3][4] - 公司注册资本为5,696,247,796元[4] - 公司普通股5,696,247,796股,太钢集团持股63.3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36.69%[1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及高管等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18]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对违规收益收回、瑕疵决议撤销、诉讼等有相关权利和时间要求[19][23][25] - 公司重大资产交易、关联交易、担保等行为需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33][34][3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0]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含四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77][78] - 公司设多个专业委员会,各有成员组成和运作要求[104][106][108][109] - 公司党委、纪委、高级管理人员设置及职责明确[112][119] 财务与报告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12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123]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6] 其他规定 -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113] -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有相关程序和要求[144][14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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