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000567)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海德股份海德股份(SZ:000567)2025-12-03 20:32

制度规定 - 信息披露制度经2025年12月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对外报送信息需经审核,重大信息需董事长批准[3] - 向特定外部报送定期报告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4] 保密要求 - 未公开重大信息作保密信息,登记内幕知情人[5] - 外部行政主管单位需出具一次性保密承诺函,有效期不超1年[6] 信息管理 - 对外报送材料由证券事务部门统一保管,保存不少于10年[7] - 发现信息有误24小时通知停用,48小时重新报送[7] 违规处理 - 外部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不得利用信息买卖证券[9] - 外部保密不当致泄露,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0]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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