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委员会构成 - 审核委员会成员为5名,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1名非高管董事[5] - 成员不可为1%以上公司股权股票的受益所有人[5] - 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前任合伙人特定日期起两年内不得担任成员[6] 会议安排 - 委员会至少一年召开四次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可开临时会议[8][15] - 委员会每年至少两次单独和管理层、内外部审计师会谈[9] 职权行使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如检查公司财务[12][13][14]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4] 报表审核 - 会同管理层和外部审计师监察审核经审计的报告及报表[15] - 审核报表关注是否充分披露、符合公认会计原则等[16] - 至少每年在审计师报告定稿前与外部审计师审核关键会计政策[19] - 至少一年两次与管理层和外部审计师审核财务汇报动向[17] 审计师管理 - 负责外聘审计师委任等事宜并评估资格和独立性[18] - 确保外部审计师各受聘小组合伙人至少每五年轮换一次[20] - 公司雇用外部审计师现有或前雇员担任高级职务需经批准[20] 其他职责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年度结束后提交工作报告[22] - 审核公司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政策[21] - 获得并审核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法律事宜报告[24] - 维持接收和处理公司会计等事务投诉的机制[24] - 考虑并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及后果[25] - 监督公司退休金责任的管理[27] - 董事会授权按职权范围调查,可向雇员索取数据[27] - 有权将权限和职责授予个别成员[27] 条例相关 - 工作条例附带年度会议时间表[27] - 条例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29] - 委员会公开职权范围,解释角色及董事会转授权力[29]
广深铁路股份(00525) - 审核委员会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