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沐邦(603398) -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草案)
沐邦高科沐邦高科(SH:603398)2025-12-04 17:46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交股东会批准[4][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实施[8][9] - 对外投资金额未达董事会、股东会审批标准,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批准[12] 信息披露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且符合相关标准,应披露标的资产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7]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且符合相关标准,应披露标的资产评估报告[7] - 购买或出售交易标的少数股权无法审计,可披露情况后免披露审计报告[8] 投资流程 - 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投资需先报公司,经批准后实施[13] - 对外投资项目应与被投资方签合同或协议,经法律部门审核和决策机构批准[14] - 确定对外投资方案应听取意见,考虑关键指标,必要时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11] - 对外投资前需获授权,签订合同前不得支付投资款或移交资产,完成后应取得出资证明[13] - 用实物或无形资产投资需经评估,结果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决定[13] 投资管理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并监督执行[15] - 投融资管理部对投资过程指导监督,异常情况由指定部门查明原因并提建议[14] - 财务部对投资项目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按月取得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16] - 公司年末对投资项目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16] - 审计监察部或财务部定期盘点投资资产,核对账实一致性[16] 风险管控 - 证券投资需执行严格保管制度,至少2人共同控制,操作人员与财务人员分离[13] - 投融资管理部负责投资风险识别等,各参与部门制定风险管理制度[18] 投资处置 - 对外投资处置按规定办理,程序与权限同投资实施[20][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