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6031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沪工上海沪工(SH:603131)2025-12-04 17:46

董事选举 -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及独立董事候选人[5] - 特定股东权益比例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用累积投票制[6]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8] - 股东提选举董事临时提案最迟股东会前十日书面提出[5]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表决权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6] - 股东对董事候选人投票累计不超有效表决权总数[7] - 当选董事票数超出席股东会代表表决权二分之一[7] 董事义务与任期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赔偿[9] - 董事辞任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合理期限内仍有效[11] - 董事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至特定情形解除[1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18]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7] 董事辞任与补选 -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辞任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16] - 董事辞任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6]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等指标达一定比例或金额应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22]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2次[25]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5] - 定期会议通知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24小时书面送达董事[25] - 提案人定期会议10日前、临时会议3日前提交提案[28]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建议撤换[28] - 一名董事至多接受1名董事委托出席表决,独立董事只能委托其他独立董事[30]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书面传签决议[35] - 非现场会议表决结果统计后报主持人并通知董事[35] - 董事回避表决时会议举行及决议通过条件[36] - 非回避情形下董事会会议举行及决议通过条件,对外担保另有要求[3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低于十年[37] - 通讯会议决议自收到过半数书面签署文本生效,秘书要求董事补签[38] - 每次董事会汇报以往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可质询[38] - 董事会可要求高管汇报决议实施及公司经营情况[39]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与《公司章程》同时生效[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