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60313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沪工上海沪工(SH:603131)2025-12-04 17: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至少有一名专业会计人士[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与会议 - 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等[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10] 会议资料保存 - 会议决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1] 规则施行 - 本规则由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施行,解释权和修改权属董事会[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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