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结构 - 1992年4月29日成立时总股本为5.15亿股普通股,熊猫电子集团公司持股4.8亿股占比93.2%,其他内资股股东持股0.35亿股占比6.8%[22] - 1996年3月重组后总股本变为3.90015亿股普通股,熊猫电子集团公司持股3.55015亿股占比91.03%,其他内资股股东持股0.35亿股占比8.97%[23] - 转为社会募集股份公司后增发2.65亿股普通股,股本结构变为普通股6.55015亿股[23] - 2006年7月28日股权分置改革后,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34715亿股占比51.10%,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0.783亿股占比11.95%,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2.42亿股占比36.95%[26] - 2013年6月非公开发行258,823,529股普通股,发行后公司普通股为913,838,529股,内资股671,838,529股占比73.52%,境外上市外资股242,000,000股占比26.48%[2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为Nanjing Panda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6] - 公司住所为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天路7号,邮编210033,电话(8625) 84801144,传真(8625) 84820729[6]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7] - 公司经营宗旨是服务国家、奉献社会,成为国内一流的数字中国建设的核心力量[13]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开发、制造、销售多种设备及提供售后、技术服务等,还包括技术进出口和货物进出口[15] 股份管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9] - 单笔财务资助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9][3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按不同情形规定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持股比例[38] - 股东会会议召开前20日内或公司决定分配股利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变更股东名册[4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5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高管违规致损书面请求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5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5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应遵守股份转让限制性规定及相关承诺[58] 公司治理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71] - 董事会人数不足规定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等情况需召开临时股东会[7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和发出召开通知[72][74]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规定时间内发出通知[76] - 召集股东会需提前公告通知股东[77] 利润分配 - 公司应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176]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84] - 不同发展阶段公司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要求[185] - 公司可根据盈利及现金流状况进行股票股利分红,中期股利数额不应超过公司中期利润表可分配利润的50%[186]
南京熊猫(600775) -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