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601333) - 广深铁路《审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4 18:32

审核委员会组成 - 审核委员会成员为5名,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1名非高管董事[5] - 委员会成员不可为1%以上公司股权股票的受益所有人[5] - 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前任合伙人特定日期起两年内不得担任成员[6] 会议安排 - 委员会至少一年召开四次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可召开临时会议[8][15] - 每年至少两次单独与管理层、内外部审计师会谈[9] - 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5] 财务审核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审核报表关注会计政策更改及遵守《上市规则》等法律规定[16] - 至少每年在审计师报告定稿前与外部审计师审核关键会计政策等[19] - 至少一年两次与管理层和外部审计师共同审核财务汇报动向及影响[17] 审计师管理 - 委员会负责外聘审计师委任、薪酬等,评估其资格和独立性[18] - 确保外部审计师各受聘小组合伙人至少每五年轮换一次[20] - 公司雇用外部审计师现有或前雇员担任高级职务需经委员会批准[20] 其他职责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委员会报告工作,年度结束提交报告[22] - 审核公司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政策[21] - 从管理层获得重大法律事宜报告并审核[24] - 维持接收和处理会计等事务投诉机制[24] - 规定雇员会计或审计事务保密、匿名举报程序[25] - 考虑并决定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违规后果[25] - 监督公司退休金责任管理[27] - 董事会授权委员会按职权范围调查,可向雇员索取数据[27] - 委员会可将权限和职责授予个别成员[27] - 公开职权范围,解释角色和董事会转授权力[29] - 工作条例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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