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601333) - 广深铁路《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4 18:3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董事人数不足3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6]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5日内发通知,否则可向审核委提议[7] 自行召集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会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核委及单独或合计持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案,后者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公告并提交审议[10]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投票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发行类别股公司特定事项除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外,还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7]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表决,拟选董事人数多于1人时实行累积投票制[18]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22]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等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股东会决议[22]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向法院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23]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按规定披露信息并配合执行[23]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披露信息[23] - 外资股股东会另有规定从其规定[25] - 公告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25]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5] - 规则经董事会修订并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