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00051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兵红箭中兵红箭(SZ:000519)2025-12-04 18:32

独立董事制度审议 -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于2025年12月4日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特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独立董事补选 - 因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6] 会议资料提供 -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会前三日提供资料[20]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2]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2] 股东与企业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24]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24] - 附属企业指受相关主体控制企业[24]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按法律及章程执行,冲突以章程为准[2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通过日执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