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000519) -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中兵红箭中兵红箭(SZ:000519)2025-12-04 18:32

累积投票制度 - 中兵红箭累积投票实施制度于2025年12月4日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 - 一次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3] 投票权规则 - 出席股东投票权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2] - 股东所投投票权数不得超实际拥有数,否则无效[4] - 选票上使用投票权数≤拥有总数,有效,差额视为弃权[4] 投票统计与当选规则 - 累积投票制仅对同意票累积,不统计反对、弃权票[4] - 每位当选董事获投票权数应不少于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2[4] - 获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1/2投票权数的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当选[5] - 两名或以上候选人得票总数相等且最少致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5]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人数,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仍未选足缺额留待以后选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