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300806) - 外派董事管理办法
斯迪克斯迪克(SZ:300806)2025-12-04 20:02

外派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经济管理等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在公司中层以上管理岗位任职满三年,经董事会特许可放宽[3] 外派董事派遣规则 - 出资额超1000万元(含)的参股企业,候选人由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批准委派[6] - 出资额低于1000万元的参股企业,候选人由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长批准委派[6] 外派董事权责义务 - 责任包括执行决议、维护利益、报告经营状况等[9] - 权利包括获取资料、提决策建议、享受薪酬等[10] - 义务包括行使职权、不利用内幕信息、保护知识产权等[10] 外派董事管理规定 - 任期未满,派驻单位股东会不得无故罢免[7] - 本人辞呈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准许[8] - 考核不胜任由董事会撤销委派或劝辞[8] - 变更时须重新推荐候选人[8] 外派董事工作要求 - 督促提供财务月报和年报,协助制订考核目标及审计[12] - 重大事项2个工作日书面报告,紧急情况电话报告[12] - 重大事项表决依决议,非重大按利益最大化原则并5个工作日汇报[13] - 会计年度结束后30天提交履职报告[21] - 参会后5个工作日将议案及决议交公司备案[14] 外派董事考核奖惩 -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依据多样[16] - 考核分优良、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16] - 优良、良好奖励,合格无奖惩,不合格撤销委派或劝辞[17] 外派董事薪酬规定 - 是否在派驻单位领报酬由派驻单位或董事会决定[19] 办法适用范围及生效条件 - 适用于控股(参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