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30080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方式与工作内容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5] - 工作内容包括披露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6] 管理架构与人员要求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秘办为职能部门[8] - 从事人员需具备对公司全面了解等素质[8] 董秘办职责 - 负责信息沟通、报告编制、会议筹备等工作[10] - 保管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存档期限十年[11] - 组织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12] 活动安排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尽量避免活动[13]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日内举行业绩报告说明会[15] - 拟发行新股或可转债时,发出股东会通知后五日内举行说明会[15] 特定对象接待 - 实行预约制度,相关人员接待前需获许可[16] - 沟通前要求签署承诺书,一式两份,保管十年[17][18] - 核查文件,有错误要求改正,涉未公开信息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7][19]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或冲突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执行[19]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