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4月29日在南京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134974572K[7] - 1996年3月确认为到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7] - 经营范围包括开发、制造、销售多种设备及相关服务,有技术和货物进出口业务[16] 股本结构 - 1992年成立时总股本为515,000,000股普通股,熊猫电子集团公司持股480,000,000股占93.2%[22] - 1996年3月重组后总股本变为390,015,000股,熊猫电子集团公司持股355,015,000股占91.03%[23] - 增发265,000,000股后股本为655,015,000股,熊猫电子集团公司持股355,015,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242,000,000股[23] - 2006年7月股权分置改革后,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4,715,000股占51.10%[23] - 2013年6月非公开发行258,823,529股后,总股本为913,838,529股,内资股占73.52%[24] 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9] 股东权益 - 普通股股东依所持股份份额领取股利和参与剩余财产分配等[4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50]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6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1] 利润分配 - 公司应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5]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3] 财务报告 - 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162] -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2] 其他 - 公司每月拨出职工工资总额的2%作为工会基金[189]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83]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00553) -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