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06178) - 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至少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4] - 成员由董事会任命,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并选举,报董事会批准[5] 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核考核,制定薪酬政策方案[8] - 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协助编制技能表并提建议[9]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七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2] 其他规定 - 可邀请其他董事、高管列席,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2]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4]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5年[16][17]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