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东峰(601515) - 衢州东峰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衢州东峰衢州东峰(SH:601515)2025-12-05 17:01

公司信息 -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 - 日期为2025年12月5日[38] 审计体系 - 管理总部设审计部为专职内部审计机构[5] - 按业务规模配置专职人员,建多层次审计监察体系[5] 审计人员 - 应具专业素质、保持胜任能力等[5][6][8][9] - 不得少于2人,不足可借助外部力量[27] 审计对象 - 包括子公司、分公司等及董事会指定事项[8] 审计依据 - 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等标准[8] 审计范围 - 包括各机构经营活动、人员经济责任等[10][11] 审计计划 - 每年第四季度提下一年度计划,批准后实施可修改[13] 审计权限 - 有权制定制度、参加会议等多项权限[17][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授予处理、处罚权[18] 审计种类与方式 - 包括内部会计报表审计等8种[21] - 有报送审计、就地审计等方式[22] 审计流程 - 实施前三日送达通知书,特殊情况可电话等通知[25] - 被征求意见对象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26] - 被审计对象有异议10日内申诉,委员会20日内复审[26] 审计报告 - 应说明审计目的、范围等内容[34] 审计档案 -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建立制度[31] 违规处理 - 违反财经法规人员,构成犯罪追究刑责[34] 制度管理 - 公司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补充[37] - 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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