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条件与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等四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9]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二十一日前发书面通知;召开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发书面通知[20] 股东会提案与审议 - 股东会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一以上(含百分之一)的股东的临时提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提案人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本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的,由提案人等做提案说明[42]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事项授权,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2] - 特别决议事项授权,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类别股东会的决议,需经出席类别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权表决通过[46] 股东会其他规定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等详细资料[22] - 代理投票委托书至少应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3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明确规定[38] -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等按顺序主持;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主席等主持[38] - 股东会不得决定通知未载明的事项[29] - 会议召集人发布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会不得延期或取消,提案不得无故取消;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29][3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需以特别决议通过[44]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权利[4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的,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问题的决议[55]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56]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65]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等相关信息[6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记载多项内容[67]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后向监管部门上报材料及办理公告事务[52] - 会议主持人可宣布暂时休会或在必要时宣布休会[54] - 因不可抗力等导致股东会异常,召集人应采取措施并公告[54] - 本规则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58]
长飞光纤(601869) -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