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在特定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不得被提名[11]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3]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 拟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一名董事一次代出席不得超两名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18] - 特定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事项[2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重大事项意见含基本情况等内容[23] 独立董事报告与披露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公司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7]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28]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8]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须配合,否则可报告[28]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29]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9] - 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29]
*ST炼石(00069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