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00213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天津普林天津普林(SZ:002134)2025-12-05 18:47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十二月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运作方式,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 权,切实保障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总裁、董事会秘 书等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