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002134)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十二月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天津普林电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以公司总裁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 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 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忠实和勤勉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