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002134)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 与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风险,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 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 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以下情形不适用于本制度: 1、作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 2、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