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002134)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天津普林天津普林(SZ:002134)2025-12-05 18:4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 简称"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 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 保责任而形成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的资金。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