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3008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范围 - 包括公司及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2] 登记与备案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材料至少保存十年[8] - 内幕信息流转需审批并备案[9] - 十种情形发生时需填写登记表[9] - 相关主体应填写并分阶段送达档案,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10][11]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需登记[11] - 重大事项需制作备忘录并签名确认[12] - 证券法务部向深交所和江苏证监局报备登记表[12] 人员职责 - 公司董事等负责人配合登记备案及告知变更情况[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配合做好档案工作并告知情况及变更[12] 档案保存与报送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3] - 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至证券交易所[13]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的知情人,董事会视情节处分,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9] - 擅自披露信息者,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0][30] 保密要求 - 各部门、子公司涉及内幕信息应按制度执行并可制定保密制度报备案[15] - 知情人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控制范围并妥善保管资料[15] - 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人员等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16]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启动前要做好保密预案并签协议[16]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