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3008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斯迪克斯迪克(SZ:300806)2025-12-05 18:4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成员任期 - 审计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财务审核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外部审计评估 - 审计委员会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2] 内部审计监督 - 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审计报告等同时报送[13] - 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并出具报告[13] 临时股东会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18] - 董事会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8] 股东诉讼 - 审计委员会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请求可诉讼[19]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0] 会议召开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22] - 会议原则提前三天通知,可豁免[22] - 快捷通知一日内无异议视为收到[22]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成员罢免 - 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4] 资料保存 - 会议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影响超十年继续保留[24] 利害关系处理 - 成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应回避表决[27] - 董事会可撤销相关议案表决并要求重新表决[27] - 不计有利害关系成员法定人数下审议决议[27]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及决议写明有利害关系成员情况[28] 规则执行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抵触按新规定执行[30]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