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居乐集团(03383) - 执行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2025-12-05 19:31

雅居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3383) 執行委員會職權範圍書 2025年12月5日制定 1 執行委員會職權範圍書 雅居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 團」)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於 2025 年 12 月 5 日的會議上 通過成立執行委員會(「委員會」),並採納本職權範圍書。委員會的 組織與職權如下: 1. 成員及法定人數 委員會成員應由董事會負責委任,並應至少由兩名董事(不包括 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組成。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兩人。 委員會主席(「主席」)由董事會委任。委員會會議(「會議」)應 由主席召開及主持。若主席缺席會議,出席成員可遴選任何一名 成員召開並主持會議。 2. 出席會議及秘書 委員會秘書為本公司之公司秘書,負責撰寫及保存會議記錄。 3. 會議次數及方式與程序 委員會應根據公司事務之需要召開會議,會議次數不設固定限 制。任何委員會成員可要求舉行額外會議。 委員會可不時決定採納會議召開的方式與程序。 4. 職責 委員會的職責為: (i) 決定本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包括建立、解散或改變本公 司各部門的職能或數目等;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