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27项制度,新制定3项制度,废止2项制度[4] - 序号22 - 30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6] 公司章程 -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人选由董事会决定[11]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11] - 面额股每股金额1元[12] 股份相关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2] - 董事会3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出资需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查阅、复制资料,公司15日内核实身份[16] - 股东对违规决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17] 股东大会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8]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监实行累积投票制[3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37]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39]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4]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1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任召集人[45] 财务与报告 - 公司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51]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51]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3] - 公司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54]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52] -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52]
东方锆业(00216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