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 交易。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