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东方锆业东方锆业(SZ:002167)2025-12-05 20:47

董事会秘书制度修订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于2025年12月5日经会议审议修订[1] 任职与解聘 - 特定四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7]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聘任董事会秘书[7] - 解聘或辞职需及时报告深交所并说明原因[8]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8] 职责代行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9] 制度说明 - “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1]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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