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东方锆业东方锆业(SZ:002167)2025-12-05 20: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及分管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考虑公司长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对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职工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四)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统一的原则; (五)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 准,向股东会 ...